信息导航

创业政策

返回 【省厅政策】西安市创业促就业工作方案

西安市创业促就业工作方案

    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创业培训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30号)的及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培训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陕劳社发[2007]93号)要求,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改善创业环境推进全民创业的若干意见》(市发[2007]15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创业培训,树立SIYB创业培训品牌,全面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际需要,将推动创业作为促进就业的一项重要工作,面向我市城乡创业者广泛开展创业培训,不断提升创业者的开业能力和经营能力。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创业培训的实施范围。同时,健全完善社会化、开放式的创业服务体系,帮助创业者成功地开办和经营企业,逐步形成以创业培训为基础,创业扶持政策和创业服务相结合,全面推进创业促就业工作。  

  二、目标任务  

  以碑林区、新城区、莲湖区、未央区、雁塔区培训机构为主导,其它区县为辅,积极开展SIYB创业培训项目,将创业培训覆盖全市13个区县,每年至少对2000人开展创业能力培训,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经创业服务后半年内开业成功率达到50%以上,带动就业率达到1:5,开业企业中,一年以上稳定经营率达到80%。进一步完善创业培训、开业指导、项目开发、融资服务、创业孵化、跟踪扶持、税费减免等"一条龙"服务体系,促进就业工作的开展。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加强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在市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强化示范性培训,进一步完善市级创业指导专家志愿团的建设,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和服务,并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市劳动保障局成立创业培训指导服务中心,办公室设在就业与涉外劳动管理处,负责创业培训服务的总体工作布局规划、技术指导、组织实施和质量监控。依托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及再就业服务机构为主体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开展对创业人员的创业服务。

  (二)逐步扩大培训对象范围,创新培训模式。在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创业、进城务工人员创业培训工作的同时,将创业培训逐步向大学生、农村劳动者、复员转业退伍军人、残疾人等各类城乡创业者延伸和拓展。按照统一的SYB培训技术标准组织教学,并结合实际,开发具有西安当地特色符合我市实际的创业项目资料和选用具有我市特色的教辅资料,探索适合不同对象需求的培训模式,采用案例剖析、企业家现身说法以及创业实训等方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在做好SYB培训的基础上,根据已开业创业者的需求,逐步引进EYB培训及IYB培训,提供改善和发展企业的培训服务。

  (三)统一管理全市创业培训机构,确保培训质量。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省劳动保障部门统一要求,吸收社会各类优质资源参与创业培训。加强对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的日常管理和指导,及时了解定点机构在制定培训计划、规范教学管理、组织实施培训等方面的情况,指导定点机构按照规范的培训技术标准组织教学,确保培训质量。同时,加强培训后服务工作,强化对学员的后续服务和跟踪指导,建立学员培训档案及服务档案,及时记录学员开办和经营企业的情况。组织具备条件的培训机构申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认证机构。

  (四)重视教师选拔和管理,提高教师能力水平。逐步扩大创业培训教师选拔的范围,将具备条件,并愿意长期从事创业培训的大学教师和企业成功人士吸收到教师队伍中,改善教师队伍素质结构,充实教师队伍建设。要定期组织教师开展研讨交流、观摩教学等活动,提升教师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并组织承担培训任务的教师申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教师资格证。建立创业培训教师档案,明确工作职责,实行动态管理。

  (五)建立创业项目库。紧密结合我市经济发展需要,建立我市创业项目资源库,收集和开发一批突出本土特色、投资少、见效快、市场前景好的创业项目,经专家论证可行后,向创业者推荐,帮助创业者根据自身需要,选准创业项目。并完善项目开发、征集、论证、展示和推介的工作机制,为创业者提供创业项目服务。利用西安市创业项目博览会,为创业项目、创业者、合作伙伴、资金和市场等多种资源的对接搭建平台。

  (六)完善创业指导专家志愿团建设。继续完善市级创业指导专家支援团建设,聘请具有企业管理专业背景和创业实践经验的企业家、专家教授以及熟悉经济发展和创业政策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建设一支创业服务专家队伍,并通过上门服务、集中服务、电话服务、面谈服务等多种形式,为创业者提供个性化和专业化的咨询、指导和服务。根据我市工作实际,结合国家创业咨询师职业资格认证,进一步规范创业服务专家队伍建设工作。同时,加强对专家服务效果的评估,重点评估服务质量、创业者对专家服务的满意度等。

  (七)建立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和创建信用社区联动机制。将创业培训作为信用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一并规划和实施,建立创业培训、信用社区与小额贷款工作联动机制。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做好创业培训的宣传推介、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创业追踪服务等工作,鼓励创业者在社区创业,为社区服务。积极开展创建"信用社区"活动,信用社区要为符合条件的创业培训学员申请小额贷款提供反担保。同时,要加强对创业者的诚信教育,建立创业者诚信档案,努力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

  (八)搞好创业孵化,为创业提供支持。积极创造条件,通过争取政府投资、鼓励多方投资等方式,并充分利用城乡各类园区、规模较大的闲置厂房和场地、专业化市场等适合小企业聚集创业的场所,建设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创业示范街,为缺乏创业经验和经营场地的创业者提供一段时期的孵化和政策扶持,帮助其顺利发展。

  (九)加强部门合作,积极落实扶持政策。密切与财政、工商、税务等部门加强沟通,发挥就业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按照创业者所办企业的类型或自谋职业的实际情况,办理税费减免有关手续。对所办企业吸收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帮助落实相关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十)加强对创业者的后续跟踪服务。跟踪了解创业者企业经营情况,提供持续的咨询和服务。定期组织创业交流和考察等活动,引导创业者成立创业联谊会,沟通创业信息,开展结对互助活动。